- N +

中华儿慈会被取消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4年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 

2.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3.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 

4.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5.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 

6.济仁慈善基金会 

7.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8.澜之教育基金会 

二、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 

2.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3.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三、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4年12月31日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14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