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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被罚23.24万元: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重新识别义务

  1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贺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重新识别义务,被罚款23.24万元。

  古某森(时任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兼风险总监、风险经理)对贺州八步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重新识别义务,被罚款1.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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