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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6万元:撤销单位银行账户未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等

  1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分行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卓尼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撤销单位银行账户未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个人征信查询用户发生变动未向人民银行报备;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6万元。时任员工韦秀斌对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负有责任,被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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