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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67.7万元: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4项违法行为

  1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4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 67.7万元。罚单涉及违法行为类型如下: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2.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买某提(时任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对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 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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