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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陈某顺超车致事故后竖中指!广东警方认定:全责,行拘10日!

2 月 11 日,广东河源警方通报“男子驾车变道撞车后挑衅对方”:

2 月 8 日 12 时许,长深高速往深圳方向 K3496+700m 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陈某顺 ( 男,27 岁 ) 驾驶小车行至该处变道超车时,与左侧车道一正常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顺下车踢踹对方车门并做出竖中指等挑衅、不雅行为。

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到场调查处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认定陈某顺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市公安局源城分局依法对陈某顺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 10 日处理。

来源:广东河源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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