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开联通支付被罚118.85万元: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三项违法行为类型,被处罚款118.8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2.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3.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同时,徐某祺(时任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三项违法行为类型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0.83万元。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13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