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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通知,废止部分业务规则

2月2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清理已没有适用场景的业务规则,自2025年2月24日起废止《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登记结算业务操作指南》《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业务操作指南》。垫付对价偿还、限售股解除限售等业务的相关规定详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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