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四部门: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其中提出,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追溯系统,积极推动药品全品种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追溯和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并逐步实现全部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覆盖。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16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