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山西蒲县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6.26万元: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等

  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临汾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蒲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期备案,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6.26万元。

  张某(时任山西蒲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董事)、孟某华(时任山西蒲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管理中心经理)二人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11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