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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科融通支付被罚835.4万元:因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等

  4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管理要求;违反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前版服务协议未约定手续费费率,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835.4万元。

  孟某新(时任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管理要求,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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