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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代码:300211)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业绩预告修正公告,*ST亿通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最新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为10,000 万元–10,300万元,而此前1月23日披露的业绩预告预计营业收入为11,000万元至12,500万元。在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时,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随着公司年审工作的推进,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深入沟通后,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对部分销售收入确认进行再次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部分收入2024年度不予确认,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相比原业绩预告减少1,000万元—2,200万元,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
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5年1月24日到2025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亿通股票,并在2025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5年1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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