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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金租就光伏发电设备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01606)发布公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神木隆中新能源有限公司、神木鹏益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据此,出租人同意以代价合计人民币12.42亿元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及出租人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租赁期为216个月。

  租赁物为承租人分别拥有的位于中国陕西省神木市大保当镇的光伏发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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