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64.4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等多项规定

  5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4.4万元。

  靳某先(时任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对该行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2.2万元。贾某娜(时任睢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管理部主任)对该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4万元。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2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