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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昭苏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5.6万元: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5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新疆昭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款55.6万元。宋某新(时任新疆昭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6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新疆昭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伊银罚决字〔2025〕4

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罚款55.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

2025年5月13日

三年

 

2

宋某新

(时任新疆昭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伊银罚决字〔2025〕5

对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

罚款3.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

2025年5月13日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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