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体育仲裁院反兴奋剂部门发布裁决声明,维持对中国举重运动员吕小军的四年禁赛处罚,禁赛期提前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开始。

国际体育仲裁院声明原文
吕小军现年 41 岁,曾三次获得奥运会金牌,分别是在 2012 年伦敦奥运会和 2016 年里约奥运会男子 77 公斤级,以及 2020 年东京奥运会男子 81 公斤级比赛中夺冠。

根据国际体育仲裁院公布的信息,吕小军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接受的赛外兴奋剂检测中,检测出违禁物质重组促红细胞生成素(rEPO)。该物质属于 2022 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禁用清单中的 S2 类禁用物质。2022 年 12 月 20 日,国际检测机构代表国际举重联合会(IWF)正式通知吕小军检测异常,并对其实施临时禁赛。
2024 年 5 月,国际举重联合会向国际体育仲裁院反兴奋剂部门提起仲裁,请求认定吕小军违反《国际举联反兴奋剂规则》等相关条例,并处以自裁决之日起四年的禁赛处罚。
2025 年 4 月 2 日,仲裁院通过视频方式举行听证会。仲裁员最终认定,吕小军使用 rEPO 的行为构成违反《国际举联反兴奋剂规则》等相关条例的行为。根据规定,除非运动员能够证明违规行为非故意,否则通常应适用四年禁赛。仲裁员指出,吕小军在听证过程中未就 " 非故意 " 使用提出任何论据,也未提供减轻处罚的合理说明。
鉴于案件提交仲裁院的延迟不属于运动员责任,仲裁员决定将禁赛期追溯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即样本采集日。此外,吕小军自 2022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临时禁赛生效期间的所有比赛成绩均被取消,涉及奖牌、积分及奖金的将一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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