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30 16:09:02 2 0 - N +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8万元: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市分行罚款人民币28万元。同时,两人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返回列表 上一篇:国家发改委: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大幅下调 下一篇:本周看啥|阿汤哥上天入地扛票房 相关文章 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常永春、魏开锋、沈怡宏、刘蔚,违规吃喝 石化民企龙头ESG报告出炉,恒力石化排放最高、增幅最大 | ESG信披洞察 女孩与父亲合作发SCI,科研之风卷到了中学 美国经济三年来首次萎缩 因特朗普发动贸易战扰乱企业经营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2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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