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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8万元: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市分行罚款人民币28万元。同时,两人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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