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老师您好!2020年5月,在民法典颁布之际,我们邀请您做客《检察日报》谈《民法典的诞生与时代发展》。民法典颁布五年来已经融入14亿人的日常生活。今天,我们再次邀请到您,再来与我们一起聊一聊民法典。

记者: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您认为,这些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利明: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成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的颁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书写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篇章。
民法典维护了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宣示了对物权的平等保护基本原则,有效促进了市场经济发展。民法典构建了市场经济交易的基本规则,确定了合同的基本准则,确定了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促进交易、弘扬契约精神,实现了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民法典有效协调了合同自由、鼓励交易与保障交易安全之间的关系,实现了高水平市场经济的有力保障。
记者: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处处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在您看来,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在保障人民权益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体现?
王利明: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有力保护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和人格权。21世纪是走向权利的世纪,是弘扬人格尊严和价值的世纪,民法典进一步彰显了人文关怀的精神,充满了对人民群众人格权益的保护。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也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今天,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已经得到了基本的解决。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必然大幅增长,人民群众希望生活更加有尊严,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所以人格权独立成编为人民群众的美好幸福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记者:社会治理水平往往能够反映一个社会的成熟和发展程度,您认为,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对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有哪些方面的重要作用?
王利明:法治的基本要义就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过去,我们通常都认为规范公权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公法来完成,保障私权主要是通过私法来完成的,但实际上,民法典通过确认和保障私权,也能够起到规范公权的作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涵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不得侵害老百姓依据民法典所享有的这些权利,不得侵害企业的财产权利和经营自主权等等,如果说行政权行使最终是以侵害民事权利为代价的话,就不叫依法行政。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法典确立的民事权利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设立了边界,为行政权行使和国家治理提供了一种非常有效的准则。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所以,民法典专门在基本原则中规定了绿色原则,同时在侵权责任编就破坏生态环境的侵权责任作出了重要规定,增加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故意侵害生态环境的惩罚性赔偿。增加这个条款为检察机关针对破坏生态环境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重要依据,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保护生态环境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实践中确实有不少这样的案例。
记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这一点在民法典当中也有突出体现,您认为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利明:民法典第1条开宗明义,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典制定的立法目的。在民法典的许多重要规则设计上都充分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比如维护诚信原则、鼓励见义勇为、维护公序良俗等等。这里面尤其涉及对于英烈人格权益的保护,检察机关依据民法典也有权针对侵害英烈的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这对于维护英烈的人格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十分必要的。
记者:民法典对我国法律体系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请您从专业角度谈一谈这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利明:民法典颁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是促进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尤其是在民商事法律领域,我们长期以来是单行立法,各个单行法相互之间经常发生各种冲突、矛盾、不协调、不一致的现象。在民法典颁布之后,立法机关根据民法典进行立改废释,与民法典的基本规定相一致,极大促进了民商事立法的体系性和完整性,这就形成了一个在民法典统帅下,由各个单行的民事法律,比如公司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海商法等,共同组成的一个完整的民商事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国务院修改制定了相关行政法规,这就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法规的体系化和进一步完善。
记者:为应对数字化时代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您认为,民法典的未来将如何发展?
王利明:我们今天已经进入到一个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时代,这些新科技的发展、爆炸都给民事立法带来了新的挑战。我们未来立法应当以民法典人格权编确定的一些重要的基本规则为依据,进一步加强相关单行立法。在立法过程中,我觉得需要秉持民法典所弘扬的人文关怀精神,这就是说,当财产权益和人格尊严发生冲突、发生矛盾的时候,优先尊重和保护人格尊严,实际上这在民法典很多条款中得到了体现。在未来有关科技发展中将出现的一些单行立法,应当秉持遵循这样一种精神,这样使得我们科技的法律治理更有质量、更有成效。
记者:为实现精准监督,做优民事检察,更好贯彻实施民法典,您认为检察机关需要持续做好哪些工作?
王利明: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我注意到,在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专门组织了一系列重大的活动,比如说“‘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类似这样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在民法典贯彻实施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这一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民法典能够走向群众的身边、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系列实施民法典的典型案例,也有力推进了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未来,我们非常期盼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好在贯彻实施民法典中的监督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原题为《王利明:民法典彰显了这样一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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