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今日发布关联交易公告称,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该行与大家人寿签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定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费用总额上限1.5亿元(以下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费用总额上限2.5亿元;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8日服务费用总额上限1.5亿元。
本笔业务纳入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管理,占用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民生银行董事会已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核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框架协议》在上述集团关联交易额度生效后方可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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