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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曹某某,恶意踢人!上海队球员左腿骨折,处罚公布

有消息称,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下称十五运会)开出重磅罚单。七人制男子足球比赛过程中,北京代表队足球运动员曹某某因恶意踢上海队球员,致使对方左腿骨折,被罚停赛 6 场,并限期离开佛山赛区。

5 月 30 日,记者从十五运会执委会采访证实了这一消息。据悉,受此事牵连,北京代表队也被予以通报批评。

受伤球员:

要求赔偿所有损失

另据红星新闻,受伤球员蔡先生回应:他肯定是恶意的,太恶劣了!对于停赛 6 场的处罚,蔡先生表示,比赛都结束了,停赛 6 场,60 场有什么关系。

蔡先生自述,伤势恢复要 6-8 个月,我(本来)每个周末都要参加当地和外地的比赛,受伤肯定有影响,现在的诉求就是他赔偿所有损失。

律师发声

5 月 30 日,有律师就此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如果恶意伤人情节严重,相关球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针对此事的处罚决定显示,比赛过程中," 北京市代表队 11 号球员曹某某在明显无法掌控球的状态下,从背后故意使用过分力量踢上海市代表队一名队员左腿。" 这一行为造成的后果是," 上海队球员左腿腓骨骨折。"

上述球场踢人事件被公开后,引起球迷关注。有球迷认为,腿骨骨折可能会对足球运动员的职业生涯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踢人球员除了要被赛事组严肃处理外,还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北京市盈科 ( 常州 ) 律师事务所王宝波律师认为,足球运动本身对抗性较强,双方球员发生合理碰撞是允许以及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球员在比赛过程中,以伤害为目的故意踢对手,并最终造成严重后果,那么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以公安机关认定为准。"

来源:新闻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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