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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600804)、亿利洁能(600277)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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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根据法院下达的判决书,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案例。

  2025年6月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案再次提交法院一批立案,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8月16日晚,鹏博士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如下:

  一、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二、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三、鹏博士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鹏博士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17.43%。鹏博士2012年-2015年年报均虚增资产,2016年年报虚增资产162,000,000.00元、虚增利润162,000,000.00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17.48%。鹏博士2016年-2019年年报均虚增资产。

  鹏博士2020-2022年每年年报均减净资产196,000,000.00元,占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77%、14.27%、18.51%。

  2017年-2018年,公司发行“17鹏博债”、“18鹏博债”。其中“17鹏博债”涉及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一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6月已如期兑付。“18鹏博债”涉及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展期至2024年。上述公司债发行及持续信息披露使用了2014年至2022年年报。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8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鹏博士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立案, 2025年6月9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亿利洁能(600277)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此前已多次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目前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6月11日,亿利洁能(600277)公告于 2024 年6 月10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信息,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3年4月29日到2024年4月24日之间买入亿利洁能股票,并在2024年4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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