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06)发布公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扬州恒雅光伏有限公司)及卖方(河南碧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据此,公司作为买方与承租人及卖方订立转让合同,同意以代价人民币9.80亿元向卖方购买交易标的,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即交易标的),租赁期为216个月。
租赁物为承租人拥有的位于中国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的光伏发电设备。
(01606)发布公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扬州恒雅光伏有限公司)及卖方(河南碧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据此,公司作为买方与承租人及卖方订立转让合同,同意以代价人民币9.80亿元向卖方购买交易标的,及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同意向承租人出租租赁物(即交易标的),租赁期为216个月。
租赁物为承租人拥有的位于中国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的光伏发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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