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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25丨学者王生云:AI时代应回归以作者为中心的评价体系

【编者按】

在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的一骑绝尘中,中国大学迎来2025。

2025年,注定要成为变革的年份。是以战略敏捷赢得战略主动,还是在延误中错失转型机遇,中国大学踏上征途。

人工智能技术如何赋能学科建设?人工智能技术给创新人才培养带来哪些启示?澎湃新闻特推出“大学2025”专题,以深入探讨人工智能时代的大学之变。

云南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王生云撰文写道,当学术浮躁之风遇上AI时代,作者与作品的分离在技术上趋于成熟,仅靠“AI率”检测难以有效甄别。AI时代应回归以作者为中心的评价体系。

当下,学术浮躁之风与人工智能(AI)时代相遇,催生了一系列问题。

例如,生成式AI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作者自证的难题。近三年发生的两起“AI文生图”版权争议判例,一赢一输的关键判断因素在于:自然人作者在使用AI生成内容时是否投入了创造性劳动。此外,高校引入毕业论文AI检测也引发讨论。

种种现象促使我们再次审视学术评价体系与人才评价体系。近日,新华社刊发《学术浮躁之风必须狠刹》文章指出,学术浮躁之风背离科学精神,危害学术生态,必须狠刹!

今年5月,改文风强作风学术期刊联盟发布《学术期刊改进文风倡议》,提出“善用AI技术,严守学术规范”,避免“重模型、轻思想”“重技术、轻问题”倾向。

呼吁回归以作者为中心的评价体系

作者、作品与发表之间的健康关系应是:作品是展示作者水平的载体。作者水平高未必依赖作品(如可通过答辩证明),发表仅为交流手段,发表与否不影响作品蕴含的学术价值。基于对三者关系的认知差异,现有学术评价体系可分三类:

第一类是以作者为中心的评价体系。如陈寅恪无著作、无博士学位,凭梁启超推荐和专家组答辩入职清华大学。又如西湖大学评职称看的不是论文篇数、引用率等数据,而依据教师的研究贡献在其领域内的重要性。这些评价方式均是以作者自身的实际能力、贡献为中心。

第二类是以作品为中心的评价体系,如鼓励代表作评审、同行评议等。部分大学的博士“申请-考核”制度要求提交代表作,无需发表;博士论文开题资格论文也是代表作评审,无需发表;博士毕业也无强制要求发表论文与毕业挂钩。

此方式认为代表作可衡量作者水平。某些单位实行“代表作+现场答辩”,因发表的作品可能受编辑影响,是编辑允许作者发表的水平,未必完全代表作者自身水平,故需答辩验证。真正的代表作评审应与发表无关,甚至可评审未发表的成熟作品。

第三类是以发表为中心的评价体系。其问题在于:作品本身价值被忽视,学术评价聚焦在发表上,不关心作者水平与作品质量,只看发表在何处、发了几篇。“AI科学家”生成的论文也能通过评审而发表,作品进一步贬值。另外有的单位只统计传统纸质期刊论文,而不统计在权威网络平台发表的文章,与网络化、智能化时代脱节。这是作者-作品-发表关系的颠倒。

当学术浮躁之风遇上AI时代,作者与作品的分离在技术上趋于成熟,仅靠“AI率”检测难以有效甄别。AI时代应回归以作者为中心的评价体系。

例如,近三年发生的两起“AI文生图”案例:一例是2023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作出判决认定,该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具有作品属性;另一例是今年4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一起“AI文生图”著作权纠纷作出裁定认为,“简单提示词+AI生成”不构成作品。

同样使用AI生成的内容,一起法院判决认为版权属于使用者;一起判决认为不属于。这里最关键的判断依据就是使用AI生成内容过程中使用者的创造性智力投入。前一起使用者经过不断调试完善,达到预期效果,后一起只是简单提示词生成,并且自己没有掌握原理,无法现场再现生成过程,被判无版权。

这两起判例告诉我们,不能光看作品怎么样,要看作品背后的人水平怎么样。以此类推,评价人才应回归以作者为中心,不能以作品代替作者,更不能以作品发表代替作者的水平。

核心是看人才的实际水平和贡献

实现作者参与、客观公正评价学术水平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作品+小同行答辩”及公开监督,允许旁听和记录保存备查。二是采用现场写作考试,考论文写作,可以不要注释和参考文献。三是根据作者贡献来评定人才。

至于第一种,西湖大学是实践范例。西湖大学施一公校长在《自我突围》一书中说:学术水平的评价从来不应该由一个量化的指标来主导,也不应该由没有相关专业背景的评委一起投票决定,而是应该由水平相近或更高的同行来评议。从某种程度上说,学术评价确实带有相当强的主观性。因此,最好的评委应当是被大多数国际小同行推崇的、没有利益冲突的杰出科学家。

这确实是一个好思路。施一公领导的西湖大学所采取的学术评价“不看发表文章、不看帽子、不看奖项”,教师们也没有考核指标。但是施一公说,这些教师的压力其实很大,因为他们要和国际同行一流高手过招来证明自己的水平。所谓“过招”就是作者作为主体参与学术评价之中,通过答辩展示自己的学术研究贡献。

当然,施校长既具有国际视野,也有资源和渠道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方式让西湖大学的老师和国际同行过招。很多单位目前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而本地区又没有真正的同行专家。科研管理者通常难以真正细分同行专家,一些欠发达地方经常出现“跨专业、非同行评审”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引入作者答辩也是无效的,因为专业细分的条件下,搞非同行专家答辩是无效的,互相不了解也不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利用东西部地区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找到各个专业的同行专家,建立同行专家数据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行答辩来评议学术水平。

至于第二种,采用现场写作考试可以在现有的考试评职称等方式上进行拓展。2024年12月出台的《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提出“以考代评”的措施。2024年8月,中国青年报发文《优化人才评价体系 “凭实力说话”成北京职称评审改革风向标》。当然,这里凭实力说话更多是指业绩。对于哲学社会科学来说,现场写作是展示学术功底和学术实力的好方法。现场写作是一种客观公正的评价载体,保证作者与作品的不可分离性。

至于第三种,以实际贡献作为人才评价标准。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探索人工智能人才评价新标准。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导向,以薪酬待遇、代码被引用量、在重要开源社区的影响力贡献度、“千卡/万卡级”训练优化经验等作为人工智能人才的重要评价依据。年薪100万元以上且具有5年以上研发经验的,可直接认定为省级领军人才;年薪50万元以上且具有3年以上研发经验的,可直接认定为省级青年人才;承担单个横向课题经费超过300万元且通过自主验收的,可直接认定为省级领军人才。

总的来说,回归以作者为中心的学术评价体系,核心是看作者的真实水平和实际贡献,而不是看发表论文的载体,甚至与发表与否无关。需要明确的是:人才评价与作品评价是两回事——作品不能完全代表人才水平,人才水平再高也不能没有作品,当然作品形式可以多样化,包括论文、专著、随笔、杂文、课件、讲课等等。

2018年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科学评价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突出成果的研究质量、内容创新和社会效益,推行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成果、优秀网络文章、艺术创作作品等与论文、专著等效评价。

也就是说,只要能体现作者水平与贡献的成果皆可作为评价人才的依据,关键在于必须辨明作品与作者之间的血肉联系,将作者本身置于评价的中心和关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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