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6 月 16 日报道,山东聊城,一名 8 岁小孩想吃荔枝家人没买,自己偷偷花 1 万多元网购 26 箱 " 妃子笑 ",小孩父亲称收到货后发现货不对板,相关部门已按虚假宣传立案调查。
据该报道,山东聊城的白先生称,8 岁儿子想买荔枝,但因为当时价格比较贵没同意。4 月 28 日,儿子偷偷网购 26 箱荔枝。网购界面显示,白先生儿子购买的是海南新鲜妃子笑荔枝,每箱 5 斤,399 元一箱,其购买 26 箱花了 10369 元。

" 说不好听的就是报复家长,你不让我买,我就偏偏要买,我可以一下子买好多,我看你怎么弄。" 在儿子网购次日早上,白先生称自己在商品未发货时,申请退款却被商家拒绝。
白先生表示自己全程录制开箱视频,发现均为桂花香荔枝,当他联系发货方时,发货方称接到订单就是 26 箱桂花香。" 妃子笑荔枝是一个高端的品种,它的外观是带刺的那种,比较平滑的那个是桂花香,它的价格差距很大,一斤价格都差 8 倍了。" 白先生称,目前仍保存着 26 箱荔枝,但冰箱空间有限,一部分荔枝已经坏了。

该报道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称,商家愿意赔付 4000 元,消费者诉求全额退款,目前尚未达成一致。相关部门表示,此事已立案调查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6 月 17 日,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潇湘晨报记者分析,商家宣传售卖 " 妃子笑 " 荔枝,实际交付普通荔枝,明显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构成违约。同时商家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现在小孩的家长要求全额退款当时是合理的。
8 岁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进行的网购行为,因主体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家人发现后申请退款,即便商家未同意仍发货,基于交易无效,家人可拒绝追认该交易,要求商家退款。商家应退还货款,若货物已发出,可协商退回货物、商家退款的流程,这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的合理诉求 。不管是货不对板,还是孩子无民事行为能力下单,家长要求退款都有充分依据。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