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因拖欠员工工资,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公司被罚款1.2万元

近日,信用中国(陕西)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逾期仍未支付,被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罚款12000元。

这份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支付员工工资,逾期仍未支付,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

6月13日,针对上述违法事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信用中国(陕西)官网行政处罚信息截图。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2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