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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九银村镇银行别发8万元:因未按规定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的技术措施等

  6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奉新九银村镇银行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以及未按规定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的技术措施,被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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