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

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被罚28万元: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

  6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被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市分行处28万元罚款;吴某(时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董事长)、邓某俊(时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行长)、鄢某(时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副行长)、高某(时任黔西花都村镇银行信息统计部经理)四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1.8万元罚款。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2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