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间,明廷出于“备倭”的目的在今上海地区设立金山卫。明中期以降,随着“倭患”渐熄,以及政府针对卫所的“再地化”政策,“军余”群体的日趋庞大,大量卫籍子弟也投身科举,最终于正统年间设立了卫学。
卫学成立伊始,出于惠军安边的考量,朝廷赋予了优渥的科举资源,主要表现在“学额”的过度分配与增益上。而卫学允许卫所民籍和他县士人入学的制度漏洞,又为当地士绅进行“制度套利”创造了空间,涌现出规模庞大的“冒籍”士人。明清鼎革,在清初裁撤卫所、析分府县的背景下,依托卫所且弊病重重的金山卫学也在乾隆年间废除。
在此过程中,因触及到当地军、绅的共同利益,而遭到激烈抵触,而政府通过分化瓦解的手段、采取渐进式的策略,最终相对妥善地完成了卫学裁撤。综上可见,与卫所俱荣俱损的卫学,其设立、积弊与废除暗合了明清之际围绕卫所制度的“套利”行为:即服役地本籍士绅对卫所资源的套利,呈现出另一种“被统治的艺术”。
楔子:明清时期的学校与学额
明清两朝,除京城国子监外,在地方府州县广设学校,以资士子,而能够进入府州县学的资格称之为“学额”,凡入学的生员一般多在家自习,学校的角色则更多是“配额制的中转站”([加]宋怡明:《被统治的艺术》,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9年,第157页。),生员每年可自学校支取米粮,由朝廷负责供给膳食(廪生),后来随着士子的增加,又相继添设增生、附生。当地政府亦修缮学宫、配备教谕与学官对生员进行管辖,对其学识和关系网均有所益处,优异者则有机会拔擢进入国子监学习,称之为“贡生”。
关于地方学额,明洪武二十六年颁布学校制度:“洪武二十六年奏定,考满教官、训导以九年之内科举取中生员名数为则,定拟陞降。县学额设生员二十名,教谕九年之内科举取中生员三名又考通经者为称职陞用......州学额设生员三十名.......府学额设生员四十名......”
明清规制,凡欲参加科考,须先考取“童子试”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秀才),方有资格参与乡试。故而“学额”的多少便意味着当地社会教育资源的多寡,作为在中华帝国晚期的“过密化”社会中,为数不多的发展机会,国家对于各地学额的增减慎之又慎,地方对于学额的争夺也日趋激烈,而这种窘况,在以人才济济、文化渊薮著称的江南社会,则尤为白热化。

明·仇英《观榜图》
一、惠军安海:明代金山卫学的肇生
卫所建学的先例由来已久,早在洪武年间,便下诏各地卫所也一并设学:“洪武二年……天下府、州、县各立学校,军卫亦一并设学”,但直到洪武十四年,方才在辽东都司设立首所卫学——辽东卫学。之后截至宣德年间,卫学只是在东北和西北边疆地区零星设置,并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故而在明朝初年,卫所军籍士人只能就学邻近府州县,位于今上海地区的金山卫也不例外,在此时甚至有几人入松江府学进而登科的案例。然而到了明朝中期,金山卫官兵生齿日繁,使得卫所里出现了庞大的无需服役的军余群体,其中佼佼者也大多投身科举、在科场上一搏功名。而累代长于卫所的军籍士人既无法返回原籍地参加科举,又不可能大规模挤占就近府州县的学额资源,卫籍士子入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宣德末正统初年间,随着海内大定、人丁滋生,朝廷诏令全国,在卫所广设卫学:“国朝军卫无学。宣德十年,从兵部尚书徐河之请,令天下军卫独治一城者皆立学。正统以来,天下军卫延至边徼建学,设教授、训导,品秩俸禄如府学之制。”金山卫学便是在此政治背景下,于正统四年由巡抚御史周忱依例奏设:“卫初无学,正统已未,始令天下非丽(隶)郡县军卫立庙学,制与郡学同......教成而能登第者,以文阶官之,使有异才者,不局于武功一途。”正统十三年,提学刘福又在儒学西侧兴建文庙,奠定了卫学的主体建筑规模,之后历代学官对于卫学和文庙多有增筑修缮,但均未超出此范畴。

金山卫城图,引自光绪《金山县志》

金山文庙,引自光绪《金山县志》
二、怀璧其罪:“学额过多”的金山卫学
比之修缮学宫,金山卫学所分配的“学额”的多寡显然更为重要。正统年间设立卫学时,初分得学额“文、武人学童三十五名,后增至四十名”之后卫所人数虽逐渐膨胀,但学额数量并未有所增加,直到嘉靖十九年庚子,才奏准增加学额二十名,史载“提学御史杨宜奏置金山卫学廪膳二十名”,后在嘉靖年间又进一步增加了二十名(增生)。综上,卫学文武生员共计“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文童入学二十五名,武童入学十五名”,另外,卫学同样拥有向国子监贡给生员的权利,按例“岁贡每二年挨选一名,拔贡每十二年一名”,正德年间,又确立了考试入贡的制度,由直隶提学洪范奏呈:“顷正德丙子,复令考定见在军民生,限以高下名次入贡,而革其挨年之令矣”总之,朝廷赋予其较为充足的学额资源和拔贡名额。截至嘉靖年间,金山卫学总计获得大约四十名的学额。如上文所示,根据“洪武定制”,嘉靖之后其额度已经远超一般州县所配给的额度,形成了可以比肩府学的学额数量和生员规模。
但另一方面,金山卫学的报考人数却相对较少,较之于临近的府州县学,入学竞争力度不大。对此嘉庆本《松江府志》便记载道:“(金山卫学)系承明制而来,专为军户而设。其初改为大学之时,额进文童二十名,而与试者不及二百人,取进较易”,可见若按照制度设计进行落实,金山卫学的报录情况达到了将近百分之十的比例。造成了学额过多而应考人数寥寥的极不相称的现象,这种科举资源的错置,势必引来当地士绅的觊觎,为之后邻近府县士人冒籍入学,埋下了伏笔。

清·梁亨《观榜图》
三、制度套利:充斥卫学的“冒籍庠生”
正如上文所言,金山卫学获得与其应举人数极不协调的学额,再考虑到地方社会普遍面临的科举压力。在两种因素的合力作用之下,大量的民籍子弟不惜铤而走险,“冒籍”入卫学成为庠生以获得应举的资格,这种弊病的产生一则是卫学“怀璧其罪”,即过于优渥的科举资源,另外,则是当地学官为了政绩考量,而人为造成的“制度漏洞”。
根据“洪武定例”的规定:“考满教官、训导以九年之内科举取中生员名数为则,定拟陞降。教谕九年之内科举取中生员三名又考通经者为称职陞用……”据此可知,当地学官升迁与所在府州县学生员的科举成绩密切相关,而“制与郡学同”的卫学官员同样适用于这一套考评标准。如上文所言,金山卫的卫籍士人不仅数量较少,且大多出身军官家庭,其教育水平和应试能力自然难同松江府累世公卿的书香门第相提并论。如果严格遵循制度规定,卫学难以拔擢良材,遑论有亮眼的科举表现,学官的政绩亦无从谈起。即学官需要政绩,松江府士绅需要科举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卫学成立十余年后的天顺五年,提学御史便准许民籍子弟参与卫学的考试,史载:“天顺辛巳,提学御史严洤始遣民生入学”,最初的本意并非向松江府民籍子弟开放,而是“民生丽卫者,亦从入卫学”,在此环节就留有较大“制度套利”的空间。“民籍”成为“军籍”难度较大,但混作“丽卫民籍”则相对容易,久而久之专供卫籍子弟的卫学,被当地民籍士人进行套利,特供卫籍子弟的金山卫学,成为松江府各县士人共享的科举资源。
在此制度漏洞之下,大量的民籍士人冒入“丽卫民籍”参加考试,出现了民籍子弟喧宾夺主的态势,即大部分应试者均为民籍,卫籍反而占据少数。史载:“以君(军)册与试,人数甚少,混入民籍”。原本带有惠军性质的卫学则有“七邑通考之称”。
天顺年间,军户子弟人数较少,尚未构成“过密化”的竞争关系,嘉靖年间,又析置青浦县、并增拨卫学学额二十名,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紧张的科举资源,使得此举并未太过触犯军户利益,学官也可易取政绩,松江府各县的士绅子弟获更多的科举资源,可谓各自相安,一举三得。晚明以降,今上海地区人口骤增,卫籍人数亦持续增加,原本较为宽裕的卫学学额逐渐呈现出紧张的态势。站在卫籍士人角度,卫籍子弟与民籍子弟围绕着“学额”的争夺,产生了不小的张力。而卫学所获“学额”较多,则阻碍科举公平,引起当地州县不满;附近州县士人大量充作卫学生员,相应的造成他地人才流失,影响政绩。凡此种种,使得当地官员和学政,在金山县设立之后,多次奏请裁撤金山卫学。

明·《帝鉴图说》局部
四、官绅角力:清初金山卫学裁撤之争
嘉万以降,随着江南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出于征发更多税赋的目的,江南开始了“分割大郡,析置州县”(顾诚:《卫所制度在清代的变革》,《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的区划调整进程。明初上海地区的区划大致为“一府二县”,由松江府下辖上海县与华亭县。嘉靖年间“二十二年,割华亭、上海置青浦”。即分两县部分区域而设置青浦县,是为上海地区分县之始。
明清鼎革,清朝入主中原。清初一系列的军事征服,以及治理黄、淮等工程的开展,使得国家财政税赋更加仰给东南“膏腴之地”,另外,明朝所遗留的两京和卫所体系并未得到清廷的继承,江南失去了“南直隶”般“准京畿”的政治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清廷针对江南地区,展开了更为大刀阔斧的改革。顺治十三年,“分华亭置娄县”。在雍正年间,朝廷针对江南地区析分州县的力度达到顶峰,史载:“雍正四年,分华亭置奉贤;分上海置南汇;分青浦置福泉,福泉寻废;分娄县置金山”,明朝松江府原辖的三县被析分成八县,除福泉县在乾隆年间再次调整并入青浦县外,大部分新置州县被确立下来,这种一府七县的格局稳定地延续至清末。
与“升州析县”进程相辅相成的是,清代对于府县学校的学额也展开了重新调整,改为府学25名,县学12名。较之于明代,数额已经大为减少,但清代的府州县密度要高于明代,故而从总额来看,增减幅度并不是很大。另外此部分学额应当针对的主要是国家出资赡养的廪膳生员和增广生员,而非附生,旨在降低国家财政开支。但朝廷并未及时对卫学的学额进行调整,而是仍旧沿循着明代的定例,使得卫学的科举名额与府县学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卫学被“制度套利”的弊病在清初并未得到有效缓解,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金山县的设立是金山卫兴衰的分水岭,一方面是卫所体系逐渐被八旗和绿营所替代,金山卫存续的合理性降低。另一方面,金山地区出现了正式的州县——金山县,原有金山卫所承担的类似“州县化”的职能也逐步让渡到金山县,在此情况下,卫所体系的裁撤进入了倒计时,本就弊病丛生、被当地士绅长期进行“制度套利”的卫学成为首当其冲的议裁机构。

金山县衙,引自光绪《金山县志》
(一)第一次交锋:雍正九年奏裁之议
雍正年间金山设县后,卫所和卫学并未马上废止,而是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滞后性和过渡性特点。但是围绕裁撤卫所和卫学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雍正二年设金山县,九年松江知府王乔林便“请改卫学为金山县学”,其理由是“以分县方新,建学功巨,姑就卫学以行典礼可也”,即利用现有卫学的建置,以省去新建县学的成本。
如上文所言,松江府大部分新县在雍正四年同时设立,其所需的驻地、府衙、县学等公共设施也亟需营建,几乎在同时间开展如此高密度的工程建设使得当地财政呈现出捉襟见肘的态势,不少新县不得不同“母县”共用办公设施,如娄县与华亭县便同处一城。而聚焦于金山县,虽然仍旧需要选定驻地,营建县衙。但在学校方面,其境内已经有保存完整、设施齐全的卫学可供使用。故而松江知府提出了这个看似合理的方案。一方面可简省开支。另一方面也可借此整顿分县之后较为混乱的学校体系,可谓一举两得。但触犯了士绅和军户们的共同利益,引起当地军绅一齐的激烈反对:“以县未学而废卫以为之,得毋非县卫并建之意乎,且卫滨海之防,前明尝宿重兵于此,特设学以训其子弟及附近人民,使习闻夫亲亲、尊上之义,其用意盖深远矣。”彼时金山卫尚未裁撤,仍旧驻兵在此,其惠军的政治象征意味更为官府所看重,金山设县不久,骤然裁撤恐会引起动荡。在这样的施政逻辑下,朝廷并未采纳这个实质上较为建设性的奏案,此议在当时并未获允,第一次奏裁之议暂时以失败告终。

清·徐扬《姑苏繁华图》(局部)
(二)第二次交锋:乾隆十九年至二十五年奏裁之议
乾隆十九年,当地官员又上奏陈述卫学之弊,这次采取更具柔性的策略,不言废学,将矛头直指卫学中民籍和其他州县士人冒籍入学的乱象,此举甚是高明,将民籍士人和其他州县士绅从卫学的利益团体中剥离开来,卫学不再是松江府地区士绅共享的科举资源,而又重归立学之初时专供卫籍子弟的禁脔,即将废学的两股最大的反对势力士绅群体和军户群体分隔、剥离开来,其结果便是:“严查籍贯,除推归各县外,军籍渐少”,此举采取分化瓦解的策略,巧妙地借着重申国家制度原则的契机,将士绅群体成功地排斥在卫学利益集团之外,在客观上极大降低了卫学裁撤的地方阻力。总人数并不占优的军户群体失去了当地士绅的外援,面对“裁卫置县”的政治大势和当地中高层官员来势汹汹的奏裁议案,自然难以招架,这次釜底抽薪的奏议,一举为几年后卫学的裁撤铺平了道路。
此举的效果立竿见影,在乾隆十九年将民籍士人“推归各县”之后,较少的军籍士人与过多的学额的矛盾情况迅速浮出水面,两年之后的乾隆二十一年,江苏巡抚庄有恭便上奏裁撤卫学学额:“又议覆、江苏巡抚庄有恭奏、金山卫学二十名。额数较多。启民童冒籍之弊。应酌减四名。从之。”金山卫学的学额被削去四名,在渐进式的施政策略下,针对卫学的裁撤进程开始了。
四年之后的乾隆二十五年,金山卫正式裁撤,改为金山帮,划归镇海卫管理“二十五年,部议以卫事简改为金山帮,并归镇海卫管理”,裁撤金山卫是废除卫学最为关键的前提,金山卫的废除使得与之俱荣俱损的卫学再无存续的理由,废除卫学最后的障碍得到清除。综上可见,第二次奏裁案虽然仍旧没有一蹴而就,达成废学的目的。但取得了重大进展,卫学的废除已经是可以预见的不远前景。
(三)第三次交锋:乾隆三十八年裁撤方案与金山卫学的谢幕
乾隆三十八年,金山卫学迎来裁撤。问题的焦点主要围绕在“之后卫籍士人的考试制度变化”和“各县对于卫学学额的瓜分”两个问题之上。在此过程中,朝廷在坚持裁撤卫学的施政原则和路线的基础上,又适当地进行一定程度的折衷和妥协。主要表现在:前者令卫籍士人与民籍一道参与县学的考试,但仍旧注明其身份,以示体恤;后者则适当分拨卫学学额给松江府各县,以示安抚,弥补民籍士人因卫学裁撤而蒙受的科举损失。
在考试制度方面,礼部官员彭元瑞上奏言“奏裁卫学名目,改归各县考试”。即军户子弟也需根据其居住地点,在就近的县学应试。由上文可知,金山卫的军户子弟并非均居住于卫城之中,而是根据其戍守地点的差异,散处在松江府各地,府城及其附郭华亭县、雍正年间新置的南汇县(南汇设县之后的县城即明初金山卫下辖的中后千户所修筑的城垒。)、奉贤县(奉贤县城即为明初金山卫下辖的中前千户所修筑的青村城。)均有所分布。在明朝中后期一府三县的格局下,无论卫籍士人居于何地,卫学的考试都由松江府来统一出卷、考核、选拔进入金山卫学,对此叶梦珠在《阅世编》中曾言:“旧例:上海县试童生附南汇所,如金山卫附于华亭之例。纳卷、命题、出榜,俱别于本县,府取入泮,总归于金山卫学。”金山卫学裁撤同样引起了卫籍子弟考试制度的变化,他们不再是由松江府单独命题应试,而是在各县应试,值得一提的是卫籍士人应试时还需“册卷注明军民字样”,似或有照顾体恤卫籍士人之意,在此折衷的方案之下,卫籍考试制度变革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清·徐扬《姑苏繁华图》(局部)
再看最为攸关的学额。裁撤方案规定:“以其额拨分华亭、娄县、南汇各三名,廪增生亦如之;奉贤、金山、上海各一名,廪增生亦如之。已进廪、增、附俱拨归所居之县,先尽实缺充补,余俱作为候廪、候增,新旧间补其考试”,金山卫学裁撤方案极大地改变了松江府地区的科举资源格局。半个多世纪之后的《大清一统志》述及此时,统计道:
“学校:松江府学(额数二十五名)华亭县学(额数十三名并入金山卫额三名共十六名) 娄县学(与华亭同学入学额数十三名并入金山卫额三名共十六名)奉贤县学(本朝雍正四年置县学附华亭乾隆二十六年始建入学额数十二名并入金山卫额一名共十三名)金山县学(即旧金山卫学 额数十二名并入金山卫额一名共十三名)上海县学(额数十三名并入金山卫额一名共十四名)南滙县学(额数十二名并入金山卫额三名共十五名)青浦县学(额数二十五名)”
算是对此历史事件的官方总结和定案,观察此时各县学额数量,乾隆三十八年废卫学之后,学额最多的并非附郭县或富庶县,而是相对边缘的青浦县,其学额数量竟与府学等同,此点也是颇为吊诡之处,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深析。
总之,朝廷一方面将卫学的学额适量拨给各县以示安抚,但较之于其未裁撤之前的额数,当地仍旧被官府收回了大部分科举资源。另一方面,已经入学的卫学庠生采取过渡性政策,先补充各县学校的实缺,余者则作为候补。在一系列或刚或柔、或明或暗的政策安排下,存续三百年的金山卫学就此裁撤,在“日渐坍毁”中逐渐在士人和官府的视野里消失。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