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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同学致1死1伤,双方父母索赔51万余元,法院判决

随着 2025 年暑假临近,未成年人违法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进入高发期。

近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惨痛案例,17 岁少年无证驾驶摩托车致一死一伤,为广大家长和青少年敲响安全警钟。

2025 年 3 月 23 日傍晚,17 岁的小橙(化名)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小林(化名,16 岁)回家。途中因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与贾某某驾驶的车辆猛烈相撞。

事故造成小橙颈椎爆裂骨折全瘫,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林右侧胫骨骨折重伤。

交警部门认定,小橙无证驾驶、超速且未佩戴头盔负主责,贾某某超速行驶负次责

因赔偿协商未果,小橙父母及小林父母将贾某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共计 51 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橙明知未达法定驾驶年龄仍违法上路,自身过错显著,应承担 70% 事故责任;贾某某超速行驶承担 30% 责任。

经调解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 18.47 万元,贾某另行支付小橙家属 19 万元;小林获赔交强险 1.53 万元,剩余 2700 元医药费由贾某某承担。

法官提醒

" 这样的悲剧本可避免!" 承办法官痛心指出,暑期是未成年人危险驾驶高发期,家长务必履行监护职责:

1.严守年龄红线。驾驶摩托车需年满 18 周岁并取得驾照,骑行电动自行车须年满 16 周岁,骑行自行车须年满 12 周岁。

2.强制佩戴头盔。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头盔可降低摩托车事故死亡率 40% 以上。

3.强化车辆管理。家长应妥善保管机动车钥匙,杜绝未成年人擅自驾驶。

4.完善风险保障。机动车主务必及时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降低事故经济风险。

少年之殇,教训深刻。互助县人民法院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筑牢暑期安全防线,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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