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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太白农商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和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27.54万元

  7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陕西太白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管理规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合计处以警告及人民币27.54万元罚款。

  同时,陈*让(陕西太白农村商业银行时任行长)因对陕西太白农村商业银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适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被处以1.51万元人民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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