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冰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准予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一系列人事变更。财付通为腾讯旗下第三方支付公司,也是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这意味着,微信支付迎来一系列人事调整。
具体来看,央行准予财付通变更陈功为反洗钱及风控负责人;变更顾倩为合规与法务联合负责人;变更陈云芳、陈彦为监事。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还准予财付通增加注册资本至223亿元。针对增资,彼时财付通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增资的批复,体现了主管部门对于财付通发展的认可。财付通将积极加大在科技创新、提升支付服务质量、保障支付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促进业务稳健发展。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支付机构近年来对反洗钱及合规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财付通变更反洗钱及风控负责人,传递出强化风控、落实合规等信号。同时,这一调整反映出了支付行业在监管趋严背景下,需通过技术投入和组织架构优化构建更坚固的合规防线。
经梳理,年内多家支付机构对管理层进行了调整。涉及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上海程付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程付通”)、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付通”)等机构。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同意支付宝变更蔡年余为该公司副总经理(合规负责人)、变更林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程付通变更孙兆波为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东方付通变更郭俊锐为该公司副总经理。
受访人士普遍认为,支付新规也是年内机构高管调整的重要因素之一。2024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对支付机构的高管人员配置和任职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条例》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支付结算、金融、信息处理业务2年以上或者从事会计、经济、信息科技、法律工作3年以上,且高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独立性、良好的从业记录等。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具有5名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在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看来,《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支付机构高管人员任免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机构端来看,人员调整一方面是支付机构根据市场变化以及自身业务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另一方面是要根据新规要求对人员进行的合规调整。从机构自身来看,适当的高管调整可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机构更稳定运营和合规发展。
“当前支付机构高管变动本质上是新规、行业竞争与技术变革共同作用的结果。”田利辉表示,监管趋严与合规成本上升正在倒逼机构优化治理结构。同时,数字支付向产业端延伸,要求高管具备的能力更为全面,如跨境支付等新兴业务对高管人员的技术门槛要求更高,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可以助力机构合规职能从“成本中心”向“价值创造”转型。未来,支付机构需在合规能力、技术创新与成本控制之间寻求平衡,而管理层的专业性与前瞻性将成为决定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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