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财政部7月11日发布《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将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类绩效评价指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调整为“5年周期+3年周期+当年度”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并对保险公司开展资金运用提出要求。
集团相关负责人对上证报记者独家表示,《通知》是对《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和《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的有益补充和完善,体现了财政主管部门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更好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和积极行动。
一是有利于支持国有保险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投资和业务战略布局,持续加大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力度;二是有利于更好引导国有保险资金充分发挥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优势,认真践行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理念,积极提高权益类投资占比,推动资产投资与保险负债更为匹配的同时,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助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促进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寿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规定更加契合保险尤其是寿险的经营属性,从跨周期视角,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评价体系,降低短期经营波动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影响,能够更为客观地评价国有保险公司经营结果和风险水平,必将有力推动其长期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作为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中国人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厚植“为民情怀”,将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政策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长期稳健投资相关要求,积极发挥好头雁引领作用,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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