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 7 月 16 日消息,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柴高潮(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柴高潮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柴高潮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为他人调动工作;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柴高潮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柴高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柴高潮出生于 1955 年,山西省夏县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 年 9 月参加工作,1984 年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任:临汾宾馆服务员,临汾地委秘书处行政科通讯员,临汾地委宣传部理论科干事,临汾地委讲师团副主任科员、教研室主任。
1993 年 5 月,他任洪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1997 年 1 月任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2000 年 4 月任洪洞县委书记;2006 年 4 月任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1 年 8 月在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为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 2016 年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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