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号发布了广东南澳候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一则通告,称辖区内至今仍存在着人类活动和生产放牧等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经广东南澳候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批准登岛后,生产经营者必须迁移南澳候鸟保护区内生产放牧物及其附属设施,逾期将视为无主物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保留依法追究破坏南澳候鸟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
广东南澳候鸟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称“南澳候鸟保护区”),于1990年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是广东省唯一以候鸟及其栖息环境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
南澳候鸟保护区由分布于南澳主岛以外的22个岛屿组成,其中勒门列岛的乌屿、平屿、白涵、赤屿为保护区核心区,案屿、猎屿、虎屿、凤屿等10个岛屿为保护区缓冲区,南澎列岛的顶澎、中澎、南澎、芹澎为保护区实验区。
通告称,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进行旅游、生产经营等活动。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南澳候鸟保护区一直在打造“海鸟王国”“候鸟天堂”的南澳生态品牌。为守护好南澳候鸟保护区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该通告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维护南澳候鸟保护区生态平衡,并发布举报电话:0754-8681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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