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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78万元:因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等

  7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肥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 易、未按规定报送 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报送账户撤 销资料、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被中国人民银行邯郸市分行警告并罚款77.9 万元。

  贾某平(时任肥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张某兰(时任肥乡县农村信用 合作联社运营管理部经理)二人对肥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 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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