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汕聚星楼的业主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明明都是居民,却一直被按商业用水收费。
该小区物业谢某向澎湃新闻表示,开发商移交时,小区水表户头就是一家旅游公司,因此供水公司按商业用水收费。日常,都是物业查表收费后,再向供水公司缴费。其否认赚取差价。
7月24日,供水公司粤海水务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经核查,相关旅游公司存在违规转供水行为,供水公司已要求整改。下一步小区的用水问题,需用水方提交资料申报,公司将积极提供帮助。
业主:一直被按“商业用水”收费,每吨贵1元多
潮汕市湘桥区的聚兴楼建于2021年,共11层,44户,由个人开发,属于“小产权楼”。

涉事居民楼
业主刘琦反映,根据政策,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由当地相关部门委托供水公司代收,和水费一起交。该小区一直是物业抄表,收齐后交给供水公司,收费标准是三费共计每吨用水4.5元。
其提供的多年物业票据,证实了前述情况。
刘琦介绍,开发商把房屋卖给各业主后,将物业转交给两个年轻人,业主们和物业并未签订服务合同。每户每月收取物业费130元、电梯费50元。水费、电费由物业收取后再往上交。
7月初,物业谢某通知业主,8月起,垃圾处理费要涨价1元,三费合计5.5元/吨。业主们不满,在业主群里提出质疑。
业主们发现,小区用水户头为“潮州市映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原来,他们一直被按商业用水收费。
官方文件显示,当地居民用水28立方米及以下1.7元/立方米,29-38立方米为2.5元/立方米,39立方米及以上3.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2.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方面,居民用水0.9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1.4元/立方米。而生活垃圾处理费,若是居民用水,“小区内由物业清洁、环卫收集运载垃圾”属第二类,每户每月12.5元,非居民用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根据面积征收。
除上述收费,还有一个容量水价费。各业主装表口径为14毫米。根据收费标准,按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5元计算,非居民生活用水则收费10元。
刘琦指出,按商业水费计算,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共4元/吨,以前物业收4.5/立方米,包含了每户容量水价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物业应该没赚差价,“但我们明明是居民,不应按非居民用水缴费。”
供水公司:将积极提供帮助,再申报肯定是居民用水
7月24日,物业谢某向澎湃新闻表示,开发商移交时,水表户头就是旅游公司,供水公司肯定按商业用水收费。水卡一直在物业处,供水公司只抄大水表,物业抄各户水表收费后,再向供水公司缴费。
谢某强调,在水费方面,他们并未赚取差价。
谢某曾在业主群贴出小区5月20日-6月20日的供水公司账单,显示“用水364吨”,“应缴1978元”。
记者粗算下来,平均每吨5.4元,比业主们缴的4.5元要贵近1元。谢某称,他涨价1元,依据是政府收费标准文件。
澎湃新闻注意到,其所指收费标准,就是前述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收费标准,也是供水公司账单收费标准。
业主们提供的录音显示,他们致电潮汕市12345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已转有关部门处理。
7月25日,供水公司粤海水务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在业主和记者反映后,他们才知道该情况,24日派人到小区核查,因潮州市映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转供水的违规行为,公司已下发通知,要求他们说明情况,进行整改。该旅游公司也已派人到公司说明情况,派的也是小区物业人员。

供水公司已发通知,要求旅行社对其转供水行为进行处理。
该工作人员介绍,当年给旅行公司开户的时候,聚兴楼并不存在,只是开户水表安装在聚兴楼附近。
该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小区用水问题,需要用水方提交资料申报。
聚兴楼属“小产权房”,可能手续不全,居民是否能正常用水?该工作人员强调,居民生活用水应该得到保障,他们作为供水企业,不会随意停止居民用水,后期这幢楼申报用水,公司对照政府相关规定,会积极提供帮助,进行办理。该工作人员称,涉事楼房涉及二次加压,供水公司无法抄表入户,用户无法单独申请供水,“公司的建议是由开发商、物业或业主代表来申报,再申报肯定是居民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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