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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样”领域偷骗税案件首次披露,专家称有利于遏制“内卷式”竞争

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新三样”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据悉,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该领域的违法案件进行披露。

2起偷骗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骗享税费优惠案件。经查,2021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扩大研发人员范围,将非直接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费用668.22万元纳入研发支出进行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依法作出追缴税费、罚款共计571.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新三样”领域犯罪团伙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2年,林嘉阳为首的骗税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操控深圳市道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从上游虚开团伙控制的新能源公司取得品名为“铅酸蓄电池”的虚开发票后,虚构生产加工假象,将不能退税的“铅酸蓄电池”,以可退税的“锂电池”名义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49亿元。2023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1.49亿元,并处1倍罚款。2025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林嘉阳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万元;其他18名涉案人员因犯出口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国家的优惠政策是为了让企业有更多资金投入研发、提升品质,部分企业却利用优惠政策偷骗税款让税收成本外部化,严重影响了公平竞争,不仅扰乱了经济税收秩序,更成为了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指出,税务部门依法查处“新三样”领域的偷骗税等违法行为,整治不法分子,有利于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保障市场规则统一,让“新三样”行业健康成长,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也有利于遏制“内卷式”竞争,推动过剩产能退出,助推价格特别是PPI回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更好服务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认为,近年来,在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持续加力下,我国“新三样”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是当前也面临着“内卷式”竞争、行业盈利能力减弱等一系列问题,规范优化优惠政策势在必行。

朱青指出,要依据产业发展阶段、技术进步情况及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对财政补贴标准和范围予以调整优化,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行业从“政策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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