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外汇市场管理前瞻性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则
时隔29年获修订
◎记者 张琼斯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8月22日公开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以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着眼于提升外汇市场管理的前瞻性,《管理规定》提出,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丰富交易品种、币种等。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的市场。作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重要法规,《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于1996年发布施行。
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与对外开放不断推进,外汇市场内外部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暂行规定》不能充分适应实践要求,需要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对《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起草形成了《管理规定》。
起草说明显示,2005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出台多部法规,从价格、产品、币种、交易机制、清算模式等维度不断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并针对做市商制度、交易行为规范等出台具体指引,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稳健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的体系框架和各项制度总体可行。通过修改完善《暂行规定》,对现有监管规则进行集中整合,将有利于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的顶层设计、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质效。
《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立足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共同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各类参与机构实施全面监管,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和罚则。
二是构建全链条市场监管制度。明确机构运营管理、交易员管理、法律协议、做市商管理、信息交流、信息披露、数据服务与分发、费用和自律管理等要求。
三是提高外汇市场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能力。明确银行间外汇市场基础设施的职责、协作机制、异常处置、信息报送等要求。规定基础设施负责交易和清算资格管理并履行监督职责。
《管理规定》明确,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下,在规定范围内分别组织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和清算,制定业务规则,提供设施和服务。
四是厘清参与机构业务边界。明确金融机构的入市范围、基本条件和业务原则。明确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参与交易冲销、同步交收等风险缓释服务。重申金融机构通过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协商达成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现路径。
五是提升外汇市场管理的前瞻性。提出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丰富交易品种、币种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数据服务,规范金融信息服务商分发数据行为。
《管理规定》具体要求,外汇交易中心应根据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丰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品种、币种、方式,完善交易时间安排。其中,交易品种包括即期,以及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交易方式包括询价、竞价、撮合,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上海清算所应根据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拓展清算品种、币种,合理计量风险资源,计算保证金和清算基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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