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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院:全省3年来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769件1404人

8月25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生态日新闻发布会。澎湃新闻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三年来,云南省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769件1404人,提起公诉3923件6423人,监督立案224件247人,监督撤案788件915人;受理审查涉生态环境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0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281件;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04件。

发布会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世清介绍,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起诉3923件。行政检察深入践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司法要求,聚焦土地、林业、矿产、动物及水资源等环境资源保护,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55件;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184件,提出检察建议1050件;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102件,提出检察意见769件。

公益诉讼方面,三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04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量的38.06%,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278件、民事公益诉讼222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890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审前得到解决;提起诉讼1279件,其中:提起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8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5件,99%的起诉案件得到裁判支持。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林地、耕地1.05万亩,治理恢复被污染河湖水域面积2104.79亩,督促清理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73.72万吨,挽回矿产资源损失及生态损害赔偿金1730.47万元,督促依法整治809家污染企业及违法养殖场,较好体现“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法治化治理”的检察监督效能。

李世清称,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云南全省检察机关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558件1048人,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与法院、公安、水利等6部门联合开展“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力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与省水利厅等4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立办河湖安全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2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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