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湖南相继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自 9 月 1 日(下周一)起开始实施。北京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 2420 元调整为 2540 元,上涨 120 元。湖南将月最低工资设为三档:2200 元、2000 元、1800 元,与之前相比,每档上调 100 元。
在此之前,上海、广西、福建等多省市已完成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全国范围内迎来一波最低工资的 " 涨薪潮 "。
上海宣布,自今年 7 月 1 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 2690 元调整到 2740 元,位居全国首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从 7 月 1 日起执行新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2200 元、2040 元和 1870 元。
福建省则从 4 月 1 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保留四个档位,最高为 2265 元。
天津从 7 月 1 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 2320 元上调至 2510 元,上调幅度达 190 元,增幅达 8.2%。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具体内涵上存在一定差异。比如,北京和上海的标准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而湖南则把个人社保费纳入了最低工资。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以 " 扣除社保后低于标准 " 为由压低工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上海进一步明确,夏季高温津贴、中夜班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均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不仅是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步上调。
北京将非全日制小时工资从 26.4 元涨到 27.7 元。
湖南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22 元、20 元、18 元,每档比之前上涨 1 元。
上海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 24 元调整为 25 元。
广西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最高 22.4 元。
福建保留四个档,最高为 23.5 元。
需要提醒的是,试用期工资同样受到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仅直接惠及广大劳动者,也通过增加居民收入为经济注入新动力。
对劳动者来说,特别是服务业、制造业的一线员工,直接收入会增加,生活压力能有所缓解。
对企业而言,虽然人力成本会上升,但长远看,能促使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整体经济来说,居民收入的增加将直接转化为消费能力,从而刺激消费市场,推动经济的良性循环。
每一次最低工资的调整,都是一次关乎民生、影响深远的政策变动。它不仅是数字的变化,更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你的家乡,跟上这波 " 涨薪潮 " 了吗?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