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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41.5万元: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等

  8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文山州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货币金银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以41.5万元罚款。

  同时,何某星(时任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会计部经理)因对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负直接责任,被罚款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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