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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国宾诉张晓玲名誉权案移送北京审理

最近," 北京执业律师张晓玲在爱康国宾体检 10 年未能查出患癌风险 " 一事持续发酵。

8 月 27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爱康国宾诉张晓玲律师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裁定。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张晓玲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互联网法院处理。该裁定意味着,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体检行业名誉权纠纷将进入新的司法程序。

事件回顾:体检争议引发名誉权纠纷

2025 年 7 月中旬,北京执业律师张晓玲在网络平台爆料,称自己连续 10 年在爱康国宾进行体检,从未检查出患癌风险,却在 2024 年被确诊为 " 透明细胞型肾细胞癌 "。她认为,爱康国宾存在漏检、误检问题,并质疑其体检为 " 假体检 "。此事件迅速引发公众对体检行业准确性的关注与讨论。

7 月 30 日,爱康国宾召开媒体说明会,坚决否认对张女士的体检存在漏诊、误诊,并表示已以 " 虚构事实、散布谣言 " 为由向法院正式起诉张晓玲。爱康国宾方面强调,体检报告已提示相关风险,且肾癌早期诊断依赖影像学而非血液检测,公司已尽到提醒义务。同时,爱康国宾创始人张黎刚在会上称," 体检不等于看病诊断,不应期望几百元的体检能查出所有疾病。"

在说明会上,爱康国宾展示了张晓玲 2023 年的部分体检报告,指出报告已提示 " 右肾钙化灶,左肾错构瘤可能 ",并建议定期复查及进一步检查。然而,张晓玲反驳称,她曾就报告中的异常向爱康国宾医生咨询,得到的答复是 " 没有问题,无需处理 "。她还指出,自己的 " 癌胚抗原定量 " 检测结果十年间均正常,但爱康国宾未提前告知该指标与肾癌无关。

针对爱康国宾的起诉,张晓玲表示 " 欢迎起诉 ",并透露,北京市卫健委已介入调查,并多次公开要求爱康国宾公开其十年体检数据、超声检查影像及操作人员资质等信息。

8 月 7 日,爱康国宾正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晓玲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 1000 万元,并删除相关不实言论、公开赔礼道歉。张晓玲随即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案件应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爱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虽为原告之一,但其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集中注册登记地,并无实际办事机构。而另两名原告爱康国宾公司、爱康门诊部的住所地均位于北京市,且侵权行为实施地、被告住所地也均为北京市。因此,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互联网法院处理。

看看新闻记者 : 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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