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网友发帖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家板面店内张贴 " 茅台配板面 " 套餐,一碗板面 8 元钱,加 38 元可以单加一杯 10 毫升的 53 度飞天茅台酒。有当地网友表示,在该店吃饭时看到了店内宣传,也有网友称 " 抽空去尝尝 "。还有网友表示,专门花钱买一瓶茅台喝,不一定舍得,但花 38 元尝一杯茅台,不会心疼。

据相关媒体报道,该店的店主王先生表示,店里的 " 茅台配板面 " 套餐属实,但他不专门卖酒,不是常见的烟酒店或商超店,只是面馆推出的餐饮零售套餐。他承诺,酒保真,假一赔十,按照整瓶购买的价格测算,每杯大概亏 1 元钱。
王先生说,他从事餐饮行业已有 5 年,推出 " 茅台配板面 " 套餐的初衷是为了宣传餐馆,而且每杯只亏 1 元左右,完全可以接受。该套餐有两种品尝方式,一种是把酒倒在碗里," 酒拌面 ",吃酱香味的面;另一种是倒满一杯酒,吃面、喝酒分开。

有网友建议店主把酒倒进锅底,做成酱香味的汤底。王先生 " 听劝 ",做了两份汤底,每份 20 斤,一份倒 30 毫升茅台酒,一份不倒酒,两种汤底价格一样。" 每一个来吃面的人,我都会提醒他们选哪个,如果要开车,不卖含酒的面条,杜绝酒驾。" 王先生说,该套餐自推出以来,两天共卖出去 11 份,尝试的都是成年人,年龄偏年轻。
此种销售模式是否合法?使用 " 茅台配板面 " 作为宣传标语,是否涉嫌侵犯茅台商标权?消费者在尝试此类创新套餐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对此,记者采访了《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强。
"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场所内销售酒类商品,需取得包含酒类销售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面馆若未取得,则可能构成违法。" 毕强说。即使以 " 餐饮套餐 " 形式销售,若未取得合法许可,仍可能被认定为变相零售行为。面馆将茅台酒作为套餐附加项销售,本质上属于酒类零售,需符合许可要求。若商家未取得许可,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将茅台酒直接加入汤底的行为是否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毕强表示,茅台酒作为蒸馏酒,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的规范范围,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但需注意两点:需在菜单或包装上明确标注 " 含酒精 ",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需确保酒精含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不得超范围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198 条,餐饮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消费者因食用含酒精食品后驾车被查处,商家是否担责需视其是否尽到合理提醒义务,但若商家未提醒或纵容酒驾,可能因 " 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 被追责。板面店的店主明确提醒消费者 " 开车不卖含酒面条 ",已尽到基本义务,通常不承担连带责任。
" ‘茅台配板面’作为宣传标语,可能涉及商标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双重法律风险。" 毕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57 条,未经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构成侵权。
本案中,若商家在宣传中突出使用 " 茅台 " 商标(如放大字体、单独标识),可能被认定为商标性使用,从而构成侵权。若商家仅将 " 茅台 " 作为描述性用语(如说明食品原料),且未导致消费者混淆,可能被认定为合理使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6 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若 " 茅台配板面 " 的宣传方式暗示与茅台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跨界销售模式的监管灰色地带,毕强表示," 餐饮 + 零售 " 模式可能模糊餐饮服务与零售的界限,可能涉及监管交叉。若商家同时提供堂食和零售茅台酒服务,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中明确标注相应经营范围。
茅台酒作为特殊商品,其销售价格受市场调节,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若商家将茅台酒与板面捆绑销售,需确保套餐价格清晰合理,避免被认定为 " 变相涨价 " 或 " 价格欺诈 "。
此外,商家需在销售时提供茅台酒的溯源凭证,若消费者发现茅台酒为假酒,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主张赔偿。同时,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否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59 条,面临相应处罚。
毕强提醒,含酒精食品可能影响驾驶安全,消费者需在食用后避免驾车。此外,需警惕商家利用 " 茅台 " 等知名品牌进行虚假宣传,注意核对茅台酒的真伪和价格合理性。若发现商家存在无证经营、销售假酒或价格欺诈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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