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农村土地合同纠纷中,法院明确了拆迁腾退类案件的调解原则和方法。
9月9日,北京通州法院发布“副中心规划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典型案例涉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拆迁利益分配、违法违规用地、房地产转让、绿色发展原则适用等多个方面,从司法实践层面见证了副中心规划建设的推进历程。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是从通州法院的上万个案例中精选的,旨在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规则、提供类案参考。”通州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组(人才工作组)负责人吴可加表示,十大典型案例涵盖民事、行政、刑事和执行等多个领域,在典型案例培育中,该院创新纠纷化解路径,从政策的落地、实施,至纠纷成讼后的裁判等方面全面发力;创新“预防性司法+专业化审判+全链条保障”机制,推动涉重点工程案件妥善化解;创新构建“三位一体”的实质化解体系,推动行政审判从“定分止争”向“政通人和”深化。
在一起农村土地合同纠纷中,因历史遗留等问题,某村委会与村民因拆迁补偿僵持不下。法院受理后多次走访,积极调解,促使双方对土地腾退和调解金额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腾退完毕。
案情显示,被告吴某于1993年与原告某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约定在该村村东地段拨出1100平方米土地给吴某经营饮食业,合同期限50年。后吴某于1994年将案涉土地上房屋出售给被告刘某之母周某。周某去世后该房屋由刘某继承。因腾退拆迁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诉至法院。
为此,承办法官张燕对于房屋涉及的历史因素、权证问题开展全面调查,审慎研判,同时启动评估鉴定,确保补偿款合法、合理,最大限度平衡双方利益,最终在差额巨大的双方之间找到了突破口,促成案件顺利调解,朝阳北路东延道路工程的最后一户腾退案得以顺利审执。
“本案明确了拆迁腾退类案件调解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法院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调解中直面历史遗留问题和争议焦点,妥善解决客观存在的土地性质与房屋权证之间的矛盾,在查明事实、客观核算补偿利益的基础上,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寻找各方最大利益平衡点,确保公正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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