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如下:
为了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推广应用,提高货物贸易和运输数字化水平,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保障电子单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dzdz@cac.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化发展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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