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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认定:李靖抄袭,荣誉被收回

辽宁省摄影家协会消息,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组委会 9 月 13 日发布《关于取消李靖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者资格的声明》:

近日,组委会接到关于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者李靖部分参评作品涉嫌抄袭的举报。组委会高度重视,组织专家鉴定,认定其作品与他人作品高度相似,确定为模仿抄袭,研究决定取消李靖获奖者资格,收回相关荣誉,禁止参加辽宁省摄协举办的评奖和展赛。

组委会欢迎并感谢各界对我们各类活动给予关注、支持和监督,如发现存在违规问题,我们将予以严肃处理。

辽宁省摄影家协会 9 月 3 日消息,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评选结果揭晓。经公示无异议,最终评出 10 位获奖者,其中李靖为商业摄影类。

当时相关视频信息显示,李靖为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现任辽宁传媒学院美术系系主任。

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者作品展视频画面

当时公告称,辽宁摄影金像奖是由辽宁省文联、省摄协共同主办的辽宁省摄影艺术最高奖。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经省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全省性摄影社会组织、省中直系统各单位和省摄协各专业委员会推荐,共有符合条件的 40 人参评。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执行《辽宁省文联关于规范评奖、展赛、推优活动的管理办法》规定,对标中国摄影金像奖评选标准和要求,着力提升辽宁摄影金像奖评奖工作水平和影响。评委对参评者从摄影作品(包括内容和制作)、摄影文稿、个人品行和对摄协工作、摄影事业的影响与贡献四个方面进行现场打分,满分 100 分,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得出平均分数,排名确定获奖者。

9 月 4 日至 9 月 9 日,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者作品展在辽宁美术馆 ( 辽宁画院 ) 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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