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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前国家主席阮春福等人被处分

12月13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阮春福、张和平警告处分;给予张氏梅谴责处分。同时建议有关机关对三人给予行政处分。阮春福曾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党组干事会书记、政府总理职务;张氏梅,曾担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张和平曾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党组干事会副书记、政府常务副总理职务。(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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