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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新希望化工拟增持不超过6800万股股份获批

  (01988)公布,近日,该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民生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金复〔2024〕816 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该行不超过6800万股股份。增持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该行不超过约22.395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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