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8 18:03:01 22 0 - N + 浙商银行咸阳分行被罚22万元: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 12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建设,被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2万元;于颖淼(浙商银行咸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被监管警告。 返回列表 上一篇:重磅微视频|习近平的澳门情缘 下一篇: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原行长梁福成被查 相关文章 贝森特:货币政策独立性正在受损,新任主席需具备前瞻思维 活力中国调研行|缙云岩宕:书山耸翠,洞天生金 中老铁路丰富老挝民众“菜篮子”、带来新商机——中国蔬菜在万象的“一日旅程”(见证·中国机遇) 贝森特:美国贸易谈判大体将于10月前完成 发表评论取消回复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共22人参与)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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