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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鄂州市分公司被罚1万元:因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因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刘某(时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泽林邮政所当班营业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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