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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跨年夜爬公交站台顶棚放烟花,徐州警方通报:现场无人员受伤,已对2人治安拘留

据徐州警方 1 月 2 日消息:1 月 1 日 0 时许,在彭城广场金鹰国际购物中心门口,荣某、吴某二人为寻求刺激、博取眼球,不顾他人劝阻,爬上公交站台顶棚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向空中喷射。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将荣某、吴某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现场无人员受伤。

目前,荣某、吴某二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警方提醒

在人员聚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理性过节,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

1. 在禁放区域内,不储存、运输、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2. 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各类焰火燃放活动。

3. 遵守禁放规定,文明婚丧嫁娶,可用电子喷花、电子鞭炮等方式替代传统烟花爆竹。

【来源:徐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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